2000年12月29日,台北縣政府在鹿窟光明寺附近興建之「鹿窟事件紀念公園」落成,現場設立鹿窟事件紀念碑,碑文如此闡述此事件:「1952年12月29日凌晨,軍警包圍鹿窟山區,逮捕被疑為中共支持的武裝基地成員之村民,至3月3日為止。其間因案波及,於2月26日至瑞芳圍捕,3月26日又至石碇玉桂嶺抓人。前後近四個月,牽連者二百多人。經判決死刑者35人、有期徒刑者百人,是1950年代最大的政治事件,史稱鹿窟事件。鹿窟村民被捕之後,多移送鹿窟菜廟(今光明寺)。未經對覽查證,即以刑求逼供所得自白或他人供詞,加以定罪,造成無數冤獄折磨,以致家破人亡、傷痛欲絕。今日立碑,除追悼冤魂、緬懷往事,更要記取當時任意逮捕判刑、蹂躝人權的教訓,共同攜手為建設台灣成為民主法治、公平正義的社會而努力。」(文:黃怡明,202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