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港社大為體現社區大學終身學習內涵,推動課程之整體規劃、提升教學教法等相關事宜,特設置「臺北市南港社區大學教學研究中心」。
教學研究中心任務
一、 擬訂本校教學研究發展策略。
二、 規劃本校課程整體發展方向與特色。
三、 促進各領域、學群課程之系統化建構。
四、 提昇教師教學教案與教法的質與量。
五、 協力領域、學群學習證書發給評議。
六、 辦理其他與教學研究相關事宜。
領域、學群架構發展
教學研究中心衡諸本校課程發展特色,及依據教育部頒訂「社區大學學習證書發給準則」,規劃建構「人文」、「藝術」、「環境」、「社會」及「永續創新」五個領域,於領域內發展各類特色學群與課程,各領域置研究教師。
教學研究中心組織
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中心業務,由本校副校長兼任;置副主任一人,由領域研究教師中選任,襄助主任推動並執行中心之一般業務;並置研究員若干人,由研究教師兼任,協助中心教學研究相關研發事宜之推動。
中心設教學研究暨課程發展會議,副校長為召集人,各領域研究教師為當然委員,參與會議之運作,並得視需要邀請專家學者、社區代表等與會,共同研議,協助本中心研究發展策略之訂定與相關業務之推動。